(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2-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高楠翔、王志海贩卖毒品一案一审刑事补定裁定书
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方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被告人高楠翔、王志海贩卖毒品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中9月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第1页8行、15行);现更正为9月1日经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审 判 长 黄家银审 判 员 李 萍人民陪审员 谢 健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 记 员 黄 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