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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2-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高楠翔、王志海贩卖毒品一案一审刑事补定裁定书

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方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被告人高楠翔、王志海贩卖毒品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黔方刑初字第26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中9月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第1页8行、15行);现更正为9月1日经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审 判 长  黄家银审 判 员  李 萍人民陪审员  谢 健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 记 员  黄 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