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刑初字第14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3-25
案件名称
周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某
案由
故意毁坏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南刑初字第143号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某,男,汉族,1958年7月9日出生于,初中文化,无业。因故意毁坏财物于2014年9月2日被行政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4年9月10日被取保候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哈南检刑诉(2014)1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4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劲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2日1时许,被告人周某某酒后到中国建设银行宽桥分理处的ATM自动取款机取款,因ATM自动取款机将周某某的银行卡吞掉,周某某将ATM自动取款机的显示屏和键盘砸碎。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价格认定中心价格鉴定:毁损备件价值人民币15811元。经侦查,周某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惩处。被告人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2日1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宽桥分理处ATM自动取款机(型号:ProCash2050USB)取款。因未取出款,且ATM自动取款机将银行卡吞掉,周某某对ATM自动取款机连踢带砸,造成取款机面板、偏光防窥视屏、加密键盘(字母)、安装套件等部件损坏(价值人民币15811元)。经侦查,周某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周某某已赔偿银行全部损失。上述事实有经法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证据一、案件来源及抓捕经过:2014年9月2日10时许,建设银行宽桥分理处报案称,该分理处的ATM机被人砸坏。经侦查,公安机关于当日将被告人周某某抓获。证据二、被毁坏的ATM自动取款机照片及价格鉴定结论书:建设银行德利多富ATM自动取款机(型号:ProCash2050USB)被砸坏,造成PC2050(XE)面板1套、12.1偏光防窥视屏1块、V6EPP加密键盘(字母)1个、V6EPP安装套件-PC2X5X(遮挡器)1个损坏,价值人民币15811元。证据三、调解协议及收条:被告人周某某已赔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宽桥分理处损失15811元。证据四、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被告人周某某无前科劣迹。证据五、证人骆某某的证言:她是建设银行宽桥分理处工作人员。2014年9月2日7时45分,她的同事郑磊打电话说分理处的自动取款机被砸了。她到单位调取录像发现是一名戴着前进帽的男子(周某某)在当日0时30分左右用银行卡取钱,钱没取出来,随后这男子给客服打电话。大约1时20分左右,这男子用脚踹ATM机身外壳两脚,又从地上捡起一件东西照显示器砸了一下后走了。证据六、证人陈某某的证言:他是德利多富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哈尔滨服务站工程师。2014年9月2日,他们公司负责维护的建设银行宽桥分理处的ATM机被人砸坏。他到现场检测,发现面板、防窥视屏、加密键盘、安装套件损坏,且这些部件不能修理,只能更换。证据七、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2014年9月2日1时许,他到南岗区宽桥街建设银行ATM取款机上取钱,插卡后机器不读卡,退卡也退不出来。他多次给客服打电话也没解决,他很生气就用右脚照取款机的显示屏踹了几脚,有拿取款机上一个铁制部件砸了显示屏和键盘。当时显示屏碎了。9时许,他去银行取卡时被带到大成派出所了。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鉴于周某某初次犯罪,认罪、悔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 炜人民陪审员 卢 伟人民陪审员 张京京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 记 员 狄春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