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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沾执字第821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2-27

案件名称

王忠田与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忠田,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沾执字第821号申请执行人王忠田,男,1975年12月6日生。被执行人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沾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沾商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决如下:终结山东省沾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沾商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胜勇审判员  刘建国审判员  丁守山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记员  张智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