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沾执字第821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2-27
案件名称
王忠田与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忠田,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沾执字第821号申请执行人王忠田,男,1975年12月6日生。被执行人山东沾化沁园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沾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沾商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决如下:终结山东省沾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沾商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胜勇审判员 刘建国审判员 丁守山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记员 张智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