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执字第4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6-21
案件名称
候孟现与张会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48号候孟现申请执行张会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于2015年1月23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肆仟伍佰元,¥4500元。执行费(大写):伍拾元,¥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