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宜执字第4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6-21

案件名称

候孟现与张会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48号候孟现申请执行张会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于2015年1月23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肆仟伍佰元,¥4500元。执行费(大写):伍拾元,¥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