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复执字第00027号
裁判日期: 2015-02-17
公开日期: 2015-03-19
案件名称
杨文林与常州南夏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复执字第00027号杨文林:你(公司)申请执行常州南夏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13334.43元,执行过程中,总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333720.54元,支付你329120.54元(其中迟延履行双倍利息15786.11元),开执行费4600元。至此,你申请执行的本院(2012)金商初字第026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