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湛遂法刑初字第6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7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蔡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遂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湛遂法刑初字第65号公诉机关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蔡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广东省遂溪县人,农民,住湛江市遂溪县。因本案,于2014年10月21日被抓获,2014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遂溪县看守所。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遂检刑诉(2015)第0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遂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谢志雄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某经一名自称江洪镇姑寮管区的中年男子(姓名不详)介绍,认识上线庄家罗景坚(在逃,另案处理),并通过手机号码189××××1817及座机718×××1与罗景坚的座机777×××9联系。罗景坚同意被告人蔡某帮其贩卖私彩后,商定被告人蔡某可以从赌资中获取百分之六点五的提成。2014年10月21日,遂溪县公安局民警在蔡某住宅门前将其抓获,现场扣押赌具私彩票2本、赌资2269元、私彩票汇总表32张、作案手机一部。经查实,查获的私彩票汇总表显示蔡某共贩卖54514元私彩,而罗景坚通过银行向蔡某的账户汇入赌资150561元人民币。因此,被告人蔡某从2013年3月份开始贩卖私彩票至今,涉案毒资合计共205075元。上述事实,被告人蔡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蔡某的供述与辩解;遂溪县公安局立案决定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涉案人银行卡流水账;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移交物品清单;被告人归案情况说明、社会危险性情况证据表;被告人蔡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向他人贩卖私彩,涉案毒资累计达到205075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院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进行综合评判。为严肃国法,打击赌博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蔡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陈秋茂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书记员  林景华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