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前执字第85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6

公开日期: 2015-05-22

案件名称

修天丰与李士狭、宋万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前执字第856号修天丰、李士狭、宋万全: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初字第183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修天丰与被执行人李士狭、宋万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6月30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士狭、宋万全已自动履行给付申请人借款7000元余款自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包玉泉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书记员 :钮东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