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潭刑初字第28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6
公开日期: 2015-05-20
案件名称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2-16
公开日期: 2015-05-20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刑事判决书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南平市
刑事案件
一审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