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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潭刑初字第28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6

公开日期: 2015-05-20

案件名称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某甲,姚某乙,周某某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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