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岚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4-28
案件名称
徐某与姚某某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日照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岚执字第78号申请执行人徐某于2015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8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不在本院辖区,在本院辖区内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2015年2月15日将本案委托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终结执行,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