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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温苍刑初字第133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9-30

案件名称

陈某甲、陈某乙等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甲,池某甲,陈某乙,谢某甲,谢某乙,谢某丙,倪某,谢某丁,谢某戊,谢某己,谢某庚,谢某辛,陈某丙,胡某甲,陈某丁,胡某乙,肖某甲,谢某壬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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