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温苍刑初字第133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9-30
案件名称
陈某甲、陈某乙等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甲,池某甲,陈某乙,谢某甲,谢某乙,谢某丙,倪某,谢某丁,谢某戊,谢某己,谢某庚,谢某辛,陈某丙,胡某甲,陈某丁,胡某乙,肖某甲,谢某壬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