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0030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李清国与李付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0303号李付东:本院已立案受理李清国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书》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2015年2月27日前,按照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58-671****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