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穗黄法刑初字第18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4-23
案件名称
朱某、朱某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某甲,朱某乙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穗黄法刑初字第180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某甲,出生地广东省陆河县,农民,住广东省陆河县。因本案于2014年11月19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朱某乙,出生地广东省陆河县,农民,住广东省陆河县。因本案于2014年12月2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以穗埔检刑诉(2015)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犯赌博罪,于2015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媛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间,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在本区莲塘横街5号的“穗佳百货”内,多次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赌博,从中牟利,累计接受31人投注。2014年11月18日晚,民警在上址抓获被告人朱某甲,并现场查获“六合彩”投注收款收据61张及接收的部分赌资500元。2014年12月2日,被告人朱某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另查明,两被告人为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两名子女,其中小儿子于2014年6月17日出生,尚在哺乳期。对于上述事实,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表示无异议,并有经当庭质证、认证的公诉机关提供的案发现场及赃款照片、扣押物品清单、收款收据、搜查笔录、出生医学证明、病历等书证,证人朱某丙、杨某、梁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的供述以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在本案的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积极参与,依法不予区分主从犯,根据各自犯罪情节予以量刑。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归案后均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朱某甲与朱某乙有一名不足一岁的幼儿需要照顾,结合被告人朱某甲有悔罪表现以及取保候审期间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等情况,本院决定对被告人朱某甲宣告缓刑。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均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符合本案事实及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本院予以采纳。关于公诉机关提请本院处理的已扣押的相关财物,其中六合彩收款收据属书证,由公安机关归档保存;赌资500元,依法予以没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朱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三千元(罚金在本判决生效次日起五日内缴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接触参赌人员,同时不得参加与博彩有关的棋牌等娱乐活动。二、被告人朱某乙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4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并处罚金二千元(罚金在本判决生效次日起五日内缴清)。三、扣押的赌资500元,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代为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张春节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白 莲附:本裁判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追缴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