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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怀民一初字第0145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钱某与彭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签发:审批:拟稿单位:石牌法庭拟稿人:姜敬坝2015.2.15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怀民一初字第01455号原告:钱某,农民。被告:彭某,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钱某与被告彭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彭某外出务工,具体地址不详,需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本案不宜使用简易程序,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姜敬坝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逢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