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怀民一初字第0145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钱某与彭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怀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签发:审批:拟稿单位:石牌法庭拟稿人:姜敬坝2015.2.15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怀民一初字第01455号原告:钱某,农民。被告:彭某,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钱某与被告彭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彭某外出务工,具体地址不详,需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本案不宜使用简易程序,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姜敬坝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逢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