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朝民初字第4872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吴焕涛与刘福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焕涛,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朝民初字第4872号原告吴焕涛,男,1982年4月30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徐立荣,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府路甲2号1幢3层101。法定代表人冀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世鹏,男,1984年6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马晓军,男,1964年9月22日出生。原告吴焕涛(以下称原告)与被告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吴娜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徐立荣,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赵世鹏、马晓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4年10月17日3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通快速路四惠桥,我正乘坐在由刘福良驾驶的京x1号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适逢赵海清驾驶的京x2号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我所乘坐的京x1号小客车追撞京x2号小货车,致使我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认定,刘福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我被送往北京民航总医院治疗,又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北京朝阳罗有名中医骨伤科医院治疗。经诊断,本次事故造成我右足第一趾骨近节骨折。经查,刘福良驾驶的京x1号出租车辆所有人为被告,刘福良系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事故,给我的身体上、经济上均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我医疗费4295.41元、营养费3000元、误工费60000元、护理费5400元、交通费1000元。被告辩称:对事故经过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刘福良是我公司的驾驶员,事发时在从事职务行为。关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医疗费需要发票及诊断证明,营养费需要医嘱及相关票据,护理费需要遵循医嘱,交通费认可和就医时间相符的票据。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7日3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通快速路四惠桥出京方向,刘福良驾驶京x1号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赵海清驾驶京N34**号小货车由西向东行驶。两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刘福良车内乘客(即原告)受伤。经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认定,刘福良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原告先后在民航总医院、双桥医院等就医,经诊断为右足第一趾骨近节骨折。原告自行支出医疗费2956.05元,医嘱病休二个月零二周。中船重工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明》,证明吴焕涛系其单位计划经营部职工,全部月工资收入为21000元,因伤误工期间,第一个月,发放基本工资,扣发年终奖1万;第二个月,发放基本工资,扣发年终奖2万;第三个月,发放基本工资,扣发年终奖3万,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全部工资奖金。原告另提交完税证明对此予以佐证。另查,刘福良是被告的职员,事发时在从事职务行为。上述事实,有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发票、证明及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中,原告系京x1号出租车的乘客,刘福良系被告的雇员,故原告和被告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现原告在京x1号车辆上受伤,故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此受到的损失。关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医疗费一项,系因本次事故所导致,本院予以支持;营养费一项,考虑到原告的伤情确需增加营养,故本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本院酌定;误工费一项,由本院根据医嘱所需要的病休时间以及原告的收入等情况酌情确定;护理费一项,没有相应医嘱,本院难以支持;交通费一项,由本院根据原告就医的次数等酌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吴焕涛医疗费二千九百五十六元零五分、营养费五百元、误工费四万五千元、交通费五百元;二、驳回原告吴焕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1元,由原告吴焕涛负担276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54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娜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淼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