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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执调字第469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黄静与李晓红债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西执调字第4691号申请人黄静,女,。被执行人李晓红,女。申请执行人黄静依据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西民初字第1627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晓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人李晓红已经自动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李晓红名下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XXX房屋的冻结。执行员  XX阳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胡玉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