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广水民执字第0003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袁盼盼与袁守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广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袁盼盼,袁守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广水民执字第00038号申请执行人袁盼盼。被执行人袁守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盼盼与被执行人袁守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袁守勇按执行通知履行了本院(2014)鄂广水民初字第0236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广水市人民法院(2014)鄂广水民初字第0236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远锋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陈 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