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4-07
案件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补正裁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1号本院2015年2月3日对申请执行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田政征补(2014)32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作出的(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号行政裁定书,文字上有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第一页第六行“被申请执行人闫洪花,男”应补正为“被申请执行人闫洪花,女”。审 判 长 申恩国审 判 员 袁 州代理审判员 鲁 艺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高婧婧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