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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4-07

案件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补正裁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1号本院2015年2月3日对申请执行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田政征补(2014)32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作出的(2015)田行非审字第00044号行政裁定书,文字上有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第一页第六行“被申请执行人闫洪花,男”应补正为“被申请执行人闫洪花,女”。审 判 长  申恩国审 判 员  袁 州代理审判员  鲁 艺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高婧婧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