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遵市法行申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3-28
案件名称
谢琼不服治安处罚一案行政申诉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遵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遵义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遵市法行申字第7号谢琼:你不服本院(2014)遵市法行终字第109号行政判决,以该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一审程序违��,镇南镇政府违法占地修路,你阻碍施工是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镇南镇派出所出具的说明与务川县公安局的询问时间相矛盾、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经本院审查认为,你在务川自治县镇南镇镇南村野猫水处阻碍施工、在镇南派出所将办公区的铁门反锁、扰乱单位秩序的事实均存在,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你若对占地补偿有异议,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镇南镇派出所出具的说明与务川县公安局的询问时间相矛盾的问题不能推翻你干扰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事实的认定,你的申诉理由不充分,本院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