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烟民一终字第125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07-06
案件名称
姜孟好与烟台百思特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姜孟好,烟台百思特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烟民一终字第125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姜孟好。委托代理人:宋文平。委托代理人:刘洪波。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烟台百思特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牟平沁水工业区中凯路188号。法定代表人:杨妮,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斌、车俊霖,山东霖鑫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姜孟好因与被上诉人烟台百思特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4)牟民一初字第54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姜孟好的委托代理人宋文平、刘洪波,被上诉人冶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斌到庭参加诉讼。原审法院认为,姜孟好于2012年6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冶金公司支付工伤后续治疗费。该案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调解时,姜孟好表示在冶金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70000元后,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就此了结,其不再向冶金公司追究其他任何责任。法院于2012年7月24日作出(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313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如下:“一、被告烟台百思特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姜孟好经济损失70000元,于2012年8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该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调解,双方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已一次性了结。后姜孟好提起诉讼,要求冶金公司赔偿其2008年8月21日至2011年12月26日的社会保险费、2010年2月至12月间的双倍工资,法院于2012年12月3日作出(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6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姜孟好的起诉。本案中,姜孟好所要求冶金公司支付的相关待遇均系双方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姜孟好提起本次诉讼,违反了调解协议的内容约定,依法不予支持。原审法院于2014年9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姜孟好的起诉。上诉人姜孟好向本院上诉称:原审法院仅依据(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313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认定上诉人提起本次诉讼违反了调解协议的约定不予支持错误。协议内容是上诉人在不具备司法资格委托代理人的怂恿指使下为早日拿到后期治疗费而违心达成的,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本案的诉讼主张是追索因被上诉人未给上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造成的损失,依法有据。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定,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被上诉人冶金公司答辩称:一、双方已经通过(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313号民事调解书了结全部权利义务。二、上诉人之前就相同的事实理由提起过诉讼被驳回,上诉人再次提起本案诉讼属于一事不再理。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于2011年12月26日终止劳动关系,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已超过时效。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曾提起诉讼,该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愿达成协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7万元,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已经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313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现该调解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后上诉人又就双倍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提起诉讼,案经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根据双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7万元款项之后,双方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已全部终止并了结,上诉人不得再就劳动合同追究被上诉人任何责任,上诉人所主张的双倍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均系双方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纠纷,故上诉人的此次起诉属重复起诉,遂作出(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685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该案经上诉人提起上诉,本院审查认定,双方当事人认可在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7万元的经济损失后,双方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再追究其他责任,上诉人支付双倍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双方调解协议的约定,遂作出(2013)烟民一终字第192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书已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上诉人再次起诉,请求被上诉人支付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造成的损失、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带薪年休假工资,为重复诉讼,依法应予驳回。原审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王守远审判员 衣振国审判员 姜松诚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车丽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