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黄石港民一初字第0007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5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原告龙小娟与被告陈中儒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龙某;陈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鄂黄石港民一初字第00073号原告龙某,无固定职业。被告陈某甲,无固定职业。原告龙某与被告陈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龙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甲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龙某诉称,原告与被告自由恋爱于××××年××月××日在黄石港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港民第860号),第二年生下女儿陈某乙(已满十九周岁,且已参加了工作)。由于被告好赌,经常夜不归宿,每月生活费输光,原告为了孩子一直忍让,苦口婆心劝说,被告依然我行我素,赌债高筑。原告为了帮被告还赌债,亲戚朋友家都借遍了,希望被告慢慢改掉赌博的习惯,可是事与愿违,被告还是依旧。这么多年孩子的生活费、学费都是原告打工供给,不仅如此,被告变本加厉,常年不归家,对母女的生活不闻不问,丝毫不尽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致使子无所依,妻无所爱。原告认为这么多年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形同虚设,没有体会夫妻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什么事情都是原告一个人独立承受。因为被告好赌,以致夫妻没有共同财产以及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为此,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二组证据:第一组,证明原、被告公民主体身份及夫妻身份关系:原告的居民身份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被告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及社区证明、结婚证。第二组,证明原、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013)鄂黄石港民一初字第00118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原告在2013年9月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仍有和好可能而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被告仍然我行我素,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告陈某甲未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答辩的权利,并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亦放弃了对原告陈述的事实进行反驳的权利。本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其可以证明本案的事实,对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0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港民字第860号),于××××年××月××日生育一女陈某乙(现已成年)。双方之间因家庭生活矛盾难于沟通而产生隔阂。2012年7月初,被告前往深圳市工作并一直未回家。2013年9月,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起离婚,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原、被告之间仍然无法沟通。现原告认为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再次起诉离婚。本院认为,被告在其与原告发生矛盾后,于2012年7月离家前往深圳工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仍然不与原告进行沟通,在本次诉讼中,本院已与被告取得电话联系,但之后,被告更换了电话号码断绝了联系,导致本院无法组织调解,被告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亦不予反驳,据此,应当采信原告的主张,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故本院不予处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龙某与被告陈某甲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龙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元,户名:法院诉讼费汇缴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农行黄石市分行团城山支行,帐号:17×××29,汇入地点:湖北省黄石市。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李 翩审 判 员 阮 珊人民陪审员 杜惠英二0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刘 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