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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沪铁刑初字第34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3-09

案件名称

董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沪铁刑初字第34号公诉机关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被告人董某某。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沪铁检诉刑诉(2015)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某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受理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刘晓光、被告人董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12日,被告人董某某在铁路上海站售票处搭识被害人胡某某。次日1时许,二人一同到位于上海站南广场的布乐网吧上网。4时30分许,董某某趁胡某某趴在电脑桌上熟睡,窃得其放置在手边的白色步步高牌VivoY13L型手机一部,放入自己行李箱外侧口袋内。随后,董某某叫醒胡某某告知其手机失窃。二人即前往前台查看网吧监控录像,寻找手机未果后离开网吧。5时10分许,布乐网吧管理员汪某在查看监控后发现董某某的盗窃行为,即前往售票处通往南广场的地下通道找到董、胡二人,让二人等在保安休息室,汪去找民警报警。在汪某出门寻找民警期间,董某某主动向胡某某承认手机系其窃取并归还了手机。汪某寻找民警未果后重返保安休息室,三人即共同前往民警值班室报警。经鉴定,被窃手机价值人民币790元,现已依法发还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胡某某的陈述,证人汪某的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归案情况说明、监控录像及视频截图、刑事影印件、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及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董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董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董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朱弘煜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李 琳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