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禹执字第00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3-05
案件名称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蚌埠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禹执字第00088号本院在执行范雪梅申请执行倪庆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倪庆庆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规定如下:将倪庆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