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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珠民二初字第9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原告衡阳金都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法院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衡阳金都建材有限公司,刘洋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珠民二初字第98号原告衡阳金都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某。委托代理人杨志昂,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洋,男,汉族。原告衡阳金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公司)诉被告刘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由审判员杨海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阳福明、人民陪审员唐伯君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罗琛担任法庭记录,于2015年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都公司委托代理人杨志昂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洋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2年4月27日就混凝土供货事宜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售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供货给被告。截至2013年2月4日,被告累计欠原告货款118580元。被告刘洋于2013年4月19日在双方对帐单上签具承诺书一份,承诺于当年7月底付清货款,否则按月息2分计息。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1、偿还原告货款本金118580元;2、向原告支付利息45060.4元,并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至被告将货款结清之日止的利息(月利率2%);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商品混凝土供售合同》,证明原、被告的买卖合同关系;2、商品混凝土结算单及承诺书,证明被告承认欠款金额及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刘洋未予答辩,亦未提供证据。对原告金都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经当庭出示,因被刘洋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不持异议,并放弃抗辩的权利,且原告提供的证据本身也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本院对此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2年4月27日就混凝土供货事宜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售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供货给被告。截至2013年2月4日,被告累计欠原告货款118580元。被告刘洋于2013年4月19日在双方对帐单上签具承诺书一份,承诺于当年7月底付清货款,否则按月息2分计息。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本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混凝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购买原告混凝土后不及时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刘洋在2013年4月19日对帐后,确认了欠款金额,同时承诺在2013年7月底付清货款,并约定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月息2分计息。原、被告对违约金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原告请求被告偿还货款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洋偿还原告衡阳金都建材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18580元,支付利息45060.4元,合计人民币163640.4元;并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至被告将货款结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月利率2%),以上款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573元,由被告刘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杨海雁审 判 员  阳福明人民陪审员  唐伯君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罗 琛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