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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禹执字第0040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3-05

案件名称

离婚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蚌埠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禹执字第00408号本院在执行王园园申请执行王喜淞离婚纠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喜淞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规定如下:将王喜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