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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华执字第00948-2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长沙佳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汪某948-2裁定书

法院

华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华执字第00948-2号申请执行人长沙佳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暮云县南湖大道159号。法定代表人殷勇,总经理。被执行人汪艺,男,1972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华容县东山镇小墨山村3组029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华民初字第0062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12月31日,以(2014)华执字第00948-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汪艺所有的型号为irROCD**SH钻机和型号为XAXS***CD空压机各一台,并责令被执行人汪艺于2014年10月26日支付申请执行人长沙佳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货款750000元,但被执行人汪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汪艺所有的型号为irROCD**SH钻机和型号为XAXS***CD空压机各一台。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代理审判员 李 葱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熊小辉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