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哈民二民终字第109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6-03-20
案件名称
赵翩江与李国伟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赵翩江,李国伟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哈民二民终字第1095号上诉人赵翩江,男性,53岁,1961年9月21日,锡伯族,地址:双城市大修厂家属楼*号楼*单元***室,联系方式:182XX****XX被上诉人李国伟,女性,42岁,1972年3月13日,汉族,地址:双城市双城镇隆化街七委*组,联系方式:159XX****XX上诉人赵翩江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双城市人民法院(2014)双民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求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的评论,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第一、维持原判的,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二、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双城市人民法院(2014)双民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三、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双城市人民法院(2014)双民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二、撤销双城市人民法院(2014)双民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2014)双民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二、……(写明加判的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审判长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记员 书记员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