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黄浦民五(商)初字第8794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5-26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与上海淼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沈和年,简春文,上海淼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陈宣棠,上海东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龚光勇,黄丽英,陈万春,付靖博,余倩,毛建军,谢生英,陈宣定,雷燕,陈洪,林红玉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