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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鞍岫民红初字第48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5-03-26

案件名称

沈阳美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岫岩满族自治县世通黄浦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阳美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世通黄浦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鞍岫民红初字第485号原告:沈阳美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法定代表人:陈智勇,男,汉族,住所地:辽宁省海城市。被告:岫岩满族自治县世通黄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美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岫岩满族自治县世通黄浦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2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本院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沈阳美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李吉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记员  冯千翔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