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长高开民初字第285号

裁判日期: 2015-02-13

公开日期: 2016-01-27

案件名称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抵押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长高开民初字第285号原告: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住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7区。法定代表人:吴永贵,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田胜陶,客户经理。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梅河口市西大街民达花园1栋1号。法定代表人:康亚坤,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1-1,建筑面积为128.9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2-1,建筑面积为128.9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2-2,建筑面积为220.0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1-3,建筑面积为120.1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2-3,建筑面积为119.38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1-4,建筑面积为128.9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2-4,建筑面积为128.9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1-6,建筑面积为141.94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2-6,建筑面积为651.8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超市,室号:1-7,建筑面积为126.09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1,建筑面积为133.3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1,建筑面积为207.9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2,建筑面积为126.24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2,建筑面积为132.57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3,建筑面积为87.0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3,建筑面积为92.57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4,建筑面积为50.6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4,建筑面积为50.6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5,建筑面积为50.6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5,建筑面积为50.65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6,建筑面积为87.0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6,建筑面积为92.57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1-7,建筑面积为127.1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8#楼,室号:2-7,建筑面积为133.49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1-1,建筑面积为87.28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2-1,建筑面积为87.28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1-3,建筑面积为87.0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2-3,建筑面积为92.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1-4,建筑面积为101.3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2-4,建筑面积为101.33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1-5,建筑面积为87.0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2-5,建筑面积为92.6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1-6,建筑面积为126.27平方米房屋一套;查封被告梅河口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梅河口市铁北街民乐家园三期17#楼,室号:2-6,建筑面积为132.6平方米房屋一套。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其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代理审判员  喻梅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尹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