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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莫民初字第0032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6-05

案件名称

李明岩与白明山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明岩,白明山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莫民初字第00329号原告李明岩,男,汉族,成年,个体,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被告白明山,男,汉族,成年,个体,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莫旗。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明岩诉被告白明山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李明岩于2015年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李明岩要求撤回起诉,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明岩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李明岩负担1870元。审判员  黄秀娟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宁丽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