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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富行初字第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10-21

案件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三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四村民小组等与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一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富川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三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四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五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六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七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八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第九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屋尾村第十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屋尾村第十一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月塘村委屋尾村第十二村民小组,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梁建安,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水果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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