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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渭城执字第0010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3-17

案件名称

周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

全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渭城执字第00100号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女,汉族,1970年1月16日出生。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1964年5月6日出生。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事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予以确认,现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向本院申请该案执行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咸中民终字第015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雷秦川审判员  左 成审判员  王西省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 宾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