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渭城执字第0010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3-17
案件名称
周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
全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渭城执字第00100号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女,汉族,1970年1月16日出生。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1964年5月6日出生。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事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予以确认,现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向本院申请该案执行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咸中民终字第015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雷秦川审判员 左 成审判员 王西省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 宾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