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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阳法刑一初字第8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8-06

案件名称

陈某强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惠阳法刑一初字第89号公诉机关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强,男,1970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广东省陆丰市。因本案于2014年11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现押于惠州市惠阳区看守所。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惠阳检公诉刑诉(2015)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强犯赌博罪,于2015年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同年2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文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强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3月初开始,在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青草窝甘陂村信臻小店内接受李某选、邱某瑜、谭某喜等人投注香港外围六合彩。至案发共接受他人投注约80期,投注金额累计约人民币10万元。2014年11月4日19时20分许,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上述地点抓获被告人陈某强,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1批。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扣押清单;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抓获经过等。被告人陈某强为牟取利益,以香港外围六合彩赌博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强对起诉书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份起,被告人陈某强在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青草窝甘陂村信臻百货店内接受李某选等多人的香港外围六合彩投注。同年11月4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地点抓获被告人陈某强及参赌人员李某选、邱某瑜、谭某喜,当场缴获用于投注的六合彩单据1批。至案发时,被告人陈某强共接受赌注金额约10万元。上述犯罪事实,有证人李某选、邱某瑜、谭某喜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检查笔录及扣押清单;书证;辨认笔录;抓获经过;被告人陈某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并经法庭质证,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陈某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4日起至2015年6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晓理审 判 员  余学全人民陪审员  周文惠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戴松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