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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锡商终字第089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4-08

案件名称

缪君明与江苏宝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宝辉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缪君明,江苏宝得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宝辉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奚龙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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