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曹刑初字第16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2-27
案件名称
种文华、孙加存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曹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种文华,孙加存,种德明,于付涛,凡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2-27
种文华、孙加存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曹县人民法院
曹县
刑事案件
一审
种文华,孙加存,种德明,于付涛,凡某某
盗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