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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刑初字第5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4-30

案件名称

孟×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顺刑初字第53号被告人孟×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7日作出(2015)顺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落款日期错误,特此裁定补正如下:原判决书中第3页正文第9行:二○一四年一月七日。现更正为:二○一五年一月七日。代理审判员  孙树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王海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