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顺刑初字第53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4-30
案件名称
孟×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顺刑初字第53号被告人孟×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7日作出(2015)顺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落款日期错误,特此裁定补正如下:原判决书中第3页正文第9行:二○一四年一月七日。现更正为:二○一五年一月七日。代理审判员 孙树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王海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