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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民初字第27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6-22

案件名称

邓梦林与王青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邓梦林,王青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279号原告邓梦林,女,1987年8月20日生,汉族。被告王青山,男,1975年11月30日生,汉族。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邓梦林与被告王青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彭 勃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人民陪审员  付玉霞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时 磊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