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滑行初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严善民不服滑县公安局治安处罚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滑行初字第7号本院于2015年2月11日受理严善民不服滑县公安局治安处罚一案,经审查,根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本案应由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管辖。审 判 长 吕万众审 判 员 耿振军人民陪审员 刘金岭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李茜芮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