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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德执字第1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9-05-16

案件名称

和翠武与给丁某通知书

法院

德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和翠武与给丁某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德钦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4)德执字第18号 和翠武: 和翠武与给丁某初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和翠武。至此,和翠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德民督01号支付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