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德执字第1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9-05-16
案件名称
和翠武与给丁某通知书
法院
德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和翠武与给丁某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德钦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4)德执字第18号 和翠武: 和翠武与给丁某初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和翠武。至此,和翠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德民督01号支付令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