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郾执字第0009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田军政申请执行韩伟淼借款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执字第00096号韩伟淼: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田军政申请执行你借款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在接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按照(2014)郾民初字第0155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执行费。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予以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