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郾执字第0009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田军政申请执行韩伟淼借款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执字第00096号韩伟淼: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田军政申请执行你借款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在接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按照(2014)郾民初字第0155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执行费。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予以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