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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红刑初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6-02-23

案件名称

侯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侯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红刑初字第88号公诉机关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侯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2010年12月22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本院判处单处罚金4000元。2014年11月2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同日执行。现羁押于大庆市第四看守所。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庆红检刑诉(2015)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侯某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肖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侯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7日下午,被告人侯某某与高某某(已判刑)在兴隆牧场二分场预谋当晚盗窃原油,侯某某将一部对讲机交给高某某。当晚22时许,高某某、盛某某(已判刑)、宫某(已判刑)窜至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第二油矿杏10-2-丙211油井,以开井放油的方式盗窃原油。当装了25袋时,高某某利用对讲机联系侯某某,后侯某某指使一男子(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银灰色伊兰特轿车赶到现场准备装油时被公安机关发现,该男子驾车逃跑,高某某、盛某某、宫某被当场抓获,现场收缴原油25袋,重1.01吨;收缴地面散油4袋,重0.165吨,总价值人民币5106.45元。被盗原油已全部返还丢失单位。2014年11月24日,大庆市公安局八百垧分局民警在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二分场侯某某家中将被告人侯某某抓获。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7日下午,被告人侯某某与高某某(已判刑)在兴隆牧场二分场预谋当晚盗窃原油,侯某某将一部对讲机交给高某某。当晚22时许,高某某、盛某某(已判刑)、宫某(已判刑)窜至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五采油厂第二油矿杏10-2-丙211油井,以开井放油的方式盗窃原油。当装了25袋时,高某某利用对讲机联系侯某某,后侯某某指使一男子(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银灰色伊兰特轿车赶到现场准备装油时被公安机关发现,该男子驾车逃跑,高某某、盛某某、宫某被当场抓获,现场收缴原油25袋,重1.01吨;收缴地面散油4袋,重0.165吨,总价值人民币5106.45元。被盗原油已全部返还丢失单位。被告人侯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认证的物证被盗油井(照片)、被盗原油(照片)、作案车辆(照片)、作案使用对讲机(照片);书证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扣押物品清单、原油价格证明、原油检测报告、涉案原油价值计算说明、回收证明、取样证明、原油含水分析化验单、鉴定意见通知书、丢失证明、刑事判决书、释放说明;辨认笔录;证人毕艳某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侯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侯某某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2、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3、赃物全部收缴,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侯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判员  王丽丽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雪松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