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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清城法刑初字第609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3-18

案件名称

谢帮志盗伐林木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远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帮志

案由

盗伐林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清城法刑初字第609号公诉机关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帮志,男,198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家住清远市清城区。因本案于2011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3月25日被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取保候审,2014年11月21日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清城检诉刑诉(2014)7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帮志犯盗伐林木罪,于2014年1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帮志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1日期间,被告人谢帮志在没有取得金清远丰产林公司及龙塘镇喜洋洋养殖场的许可,也未办理相关砍伐手续的情况下,雇请谢某乙、张某、徐某某等人,分两次砍伐金清远丰产林公司及喜洋洋养殖场所有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委会东嘉布村附近的桉树(经鉴定,砍伐林木蓄积量共计853.89立方米),并将木材销售,牟取利益数万元。2011年3月10日,被告人谢帮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谢帮志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有被告人谢帮志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谢某乙、张某、徐某某等人的证言;鉴定意见;到案经过等书证;勘验、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谢帮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其他林木,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帮志犯盗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认定。被告人谢帮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虽然其供述认为其是向金清远丰产林公司副经理曾某林购买的树木,其行为是滥伐林木,这是对是盗伐林木还是滥伐林木的认识和理解的问题,但其能如实交代犯罪经过和犯罪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谢帮志当庭表示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谢帮志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谢帮志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罚金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谢帮志的刑期自2015年1月29日起,执行至2019年1月2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张国恩审 判 员  肖国献人民陪审员  黄桂娟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张斯荷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