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张湾民保字第00087-1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7-07-16
案件名称
冯雷与杜堤成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冯雷,杜堤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张湾民保字第00087-1号申请人冯雷,男,汉族,1970年8月28日出生,十堰市威卡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被申请人杜堤成,男,汉族,1963年12月10日出生,十堰成邦市场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本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2014)鄂张湾民保字00087号民事裁定书,现因申请人冯雷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杜堤成价值2000000元的财产的查封、扣押。二、解除对案外人十堰市瑞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白浪区白浪街办车神路10号3幢1—1房产一幢(房产证号为:十堰房权证白浪区字第××号)的查封。审判员 刘 斌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杨中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