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闸执字第2136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闸执字第2136号申请执行人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袁清宇。委托代理人王信德,上海市源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许才兵。委托代理人陈泽,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于2014年9月18日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上海市静安区西苏州路XXX号XXX层的房产清偿债务,现因流拍而暂无法变现。另查明,被执行人上海华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前下落不明,在上海市证券结算中心、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银行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尚欠人民币XXXXXXXX.58元及逾期违约金未履行义务。上述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依据上海市闸北区公证处(2014)沪闸证执字第33号执行证书所请求的执行事项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赵斌华执行员 陶保林执行员 董钰清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唐 昀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