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乐中行初字第27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陈思云等与犍为县定文镇人民政府行政其他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山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乐中行初字第27号起诉人:陈思云等60人(名单附后)。诉讼代表人:陈思云,男,197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诉讼代表人:周君,男,1970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诉讼代表人:周贤惠,女,196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诉讼代表人:陈松柏,男,1945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诉讼代表人:王永国,男,1976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2015年1月12日,本院收到起诉人的行政起诉状。同年2月5日,起诉人明确其诉讼请求并对其起诉状予以补正。起诉人递交的起诉状称:2013年5月12日,犍为县XX镇XX村支部书记、村长、副村长以修路为由,组织XX村1组、2组、3组、11组全体村民约300人召开大会,讨论修建XX镇连接XX乡公路事宜,并宣传国家对修建的公路每公里补助15万元,但村民还须每公里集资10万元才能修建,强制每人集资600元。之后,起诉人与村干部因缴纳公路集资款发生争议,双方同时请示犍为县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镇政府)解决,XX镇政府口头解释,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每公里补助10万元,村民必须集资10万元,但拒绝出示文件。之后,XX镇政府同金陵村村委会编制了虚假招标文件,串通XX建筑公司签订了《协议书》。XX镇政府的行为侵害了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故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确认《XX镇XX村2014年村内公路改建邀标竞争谈判办法》、《XX村村委会关于2014年村内公路改建的实施方案》等招标文件无效;确认XX村村民委员会与乐华建筑公司签订的《XX镇XX村村内公路硬化工程协议书》无效。2、XX镇政府按照《犍为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筹资筹劳标准,退还起诉人超标准的集资款124560元。3、XX镇政府赔偿起诉人误工费、差旅费等损失394350元。4、XX镇政府按《XX镇XX村村内公路硬化工程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对公路厚度不足0.18米的路面进行重做,并制作护坡,疏通涵管,安装安全标识。经审查,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人陈思云等60人诉请本院确认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制作的《XX镇XX村2014年村内公路改建邀标竞争谈判办法》、《XX村村委会关于2014年村内公路改建的实施方案》等招标文件以及XX村村民委员会与XX建筑公司签订的《XX镇XX村村内公路硬化工程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院不予受理。对起诉人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请求,因无可依附的行政诉讼,亦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对陈思云等60人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闵兴俊审判员 周 涛审判员 张雅庆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毛 露附起诉人名单:罗素芳,女,1937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何凤林,女,196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俊臣,男,2003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贤洪,男,196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许秀容,女,1974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富洁,男,199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绍玉,男,1963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燕,女,1986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绍明,男,1959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贤容,女,1958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加强,男,1982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胡容刚,女,1987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心汝,女,2012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松柏,男,1945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剑锋,男,2007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素华,女,194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岑际蓉,女,1972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思银,男,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雪梅,女,199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松明,男,1971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林,男,1993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树芳,女,1970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怀芳,女,1934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李林富,男,1955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张淑芳,女,1962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李茂强,男,198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傅作琼,女,1970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贤芝,男,1952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良明,男,197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岑旭君,女,1950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佳鑫,女,2000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贵商,男,1944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黄友珍,女,1953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贤君,男,1974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梁晓艳,女,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钰婷,女,2004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贤松,男,197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永利,女,198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鑫宇,男,200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焕乾,男,195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子君,男,1982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余图秀,女,1958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刘礼群,女,1989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洪旭,女,2010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子绿,男,1947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彭先珍,女,195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贤文,男,1974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潇霆,男,2005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正水,男,1947年6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德素,女,1953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洪君,男,197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洪斌,男,1976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罗媛媛,女,2004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贤彬,男,1960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晓燕,女,1971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鑫,男,199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君,男,1970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周贤惠,女,196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王永国,男,1976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陈思云,男,197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犍为县。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