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徐刑初字第11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5-26
案件名称
王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
全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徐刑初字第11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辩护人叶竹影,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被告人王某某被控危险驾驶罪一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2月6日以沪徐检诉刑诉(2015)93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9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陆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叶竹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月21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沪HSXX**的雷克萨斯牌小型轿车,途经本市徐汇区漕宝路、虹梅路路口附近时发现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警支队民警设卡检查,王某某遂下车欲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对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并至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提取其血样,经鉴定,王某某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78毫克/毫升。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提请依法审判。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辩护人认为,王某某有坦白情节,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建议法庭对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经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另查明,2014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1月26日,因王某某在本案中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明:受案登记表、呼气式酒精测试信息、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驾驶人详细信息、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详细信息、查获经过、工作情况、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及法医毒物化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经查,被告人王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且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先后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已缴纳的行政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折抵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代理审判员 戚 俊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林哲骏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