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一初字第00568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9-11-15
案件名称
郭某与董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郭某;董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0568号原告郭某,女,1990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蒙城县。委托代理人穆超,安徽潮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董某,男,1986年9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蒙城县。委托代理人丁佩文,蒙城县双涧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本院在审理原告郭某诉被告董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郭某于2015年2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出于自愿,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康峰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科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