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杭临商初字第322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6-05-25
案件名称
何美芳与赵小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何美芳,赵小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
全文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临商初字第322号原告:何美芳。被告:赵小英。原告何美芳诉被告赵素英、赵小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赵小英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审 判 长 王笑庆代理审判员 李 益人民陪审员 刘燕春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吴 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