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刑初字第0003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2-28
案件名称
张风杰、张凤凯等盗窃罪,马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风杰,张凤凯,张凤海,张风伟,李某甲,马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