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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刑初字第00030号

裁判日期: 2015-02-12

公开日期: 2015-02-28

案件名称

张风杰、张凤凯等盗窃罪,马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风杰,张凤凯,张凤海,张风伟,李某甲,马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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