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执字第77号
裁判日期: 2015-02-10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王翠连等申请丁福科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丁占法,王翠连,丁福科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执字第77号申请执行人:丁占法,男,汉族,住所地临猗县孙吉镇蔡村六组,联系电话1573590****申请执行人:王翠连,女,汉族,住所地同上被执行人:丁福科,男,汉族,住所地同上,联系电话1364134****本院在执行王翠连等申请丁福科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临猗县人民法院的(2014)临民孙初字第7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陈跃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书记员 张 超 来自: